2019年12月31日20时许,在东花园镇某KTV走廊内,怀来县东花园镇杨某江(男,42岁)、杨某志(男,46岁)、姬某帅(男,32岁)三人酒后因庞某敏(男,24岁,张家口市张北县人)在其包厢门口拍照引发不满,遂对庞进行殴打,致其鼻部受伤。花园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固定证据,展开调查,将杨某江、杨某志、姬某帅传唤至所内。三人醒酒后,如实陈述了寻衅滋事、殴打庞某敏的违法事实。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江、杨某志、姬某帅被分别处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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