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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山同志在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6-02-16 15: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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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山同志在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河北政法综治网2016-01-20 10:02:00发布人:信访处

  以法治、创新、服务精神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在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月19日)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立山

  这次会议是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济南会议”、省信访联席会议2016年度第一次(扩大)会议和张越书记指示精神,部署开展我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努力促进我省执法司法公信力建设。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共同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是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一个新举措,又是律师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新体现。去年6月,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前不久,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也联合下发了我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这两个文件既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也明确了具体实施办法。刚才,省法院副院长朱良酷同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庆平同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承聘同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大为同志又分别就本系统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讲了具体意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为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注意三点:

  一是科学制订工作时间表、施工图。省委政法委考虑,今年1-3月先在省直政法部门推开;各市、县(市、区)则做好调研和必要的准备。期间,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一次由各市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研讨培训。4-6月,在各市直政法部门推开;7月份,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二是全省不搞“一刀切”。各市、县(市、区)情况不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形式也可不同,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

  三是坚持公益性。律师向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困难救助申请等法律服务是无偿的,律师的办案补贴、工作经费,由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接受委托,代理申诉,要充分考虑信访人的承受能力,主动降低服务成本,不得违规收取律师费,不得搞风险代理,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一总体部署,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要求扎实开展。各市、县(市、区)政法委要做好协调、督导,以真正形成合力。省委政法委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检查落实情况,对工作不积极、保障不力以及“搞花架子”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省委政法委将组织省公、检、法、司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律师予以表彰,并拿出适当的经费予以奖励补贴。

  二、充分发挥执法司法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作用

  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既是执法司法的权力主体,也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主体,执法司法权与执法司法责任是统一的,不可偏废。

  涉法涉诉信访是执法司法问题的“反光镜”。凡是信访问题频发、多发的单位,就说明该单位的执法或司法行为不规范、水平低、效果差。解铃还须系铃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深刻认识自身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追责问责,以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最近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市、县设立群众工作中心。省“两办”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要求省直政法部门于5月底前进驻群众工作中心。基于此,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即将结束自己的历史使命。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主动与省信访局沟通联系,落实本单位应有的接访场所及条件,并按照省“两办”《实施意见》和群众工作中心的要求,抓紧研究入驻后的工作运行机制,2月底前报省委政法委备案。各市、县(市、区)除特殊情况外,也要照此办理。在没有正式入驻群众工作中心前,各级政法委要继续做好现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协调督导,同时积极协助政法部门做好入驻群众工作中心的相关事宜。

  三、依法正确发挥党委政法委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党委政法委既不能代替或干预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也不要代替执法司法机关在涉法涉诉信访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和作用。这不是政法委自身或哪个部门、哪个领导人的意见,而是法治的一个原则要求。我们讲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也要遵循这一法治原则办事。对于政法委在涉法涉诉信访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总体协调推动。即对于涉及政法系统共性的问题或单靠某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事项,政法委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组织政法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比如做出总体工作部署,组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评查,组织研究解决涉及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的重大信访案件等。正是基于这一职能定位和抓“要”的担当意识,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今天这次会议,共同部署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二要严格依法监督。这是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中央政法委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省委政法委也制定了我省的《实施意见》。据此,省、市、县(市、区)政法委要结合不同时期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按照“依法监督、事后监督、程序监督”原则,会同法院信访和审监部门、检察院控申和民行检察部门、公安信访和法制部门,适时采取组织专项检查、案件评查、个案督办等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有效的监督活动。今年3-10月份,省委政法委将对公安系统经侦立撤案和刑事另案处理、法院系统两次以上发回重审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下个月做出具体部署。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依法监督,对于发现的干警以权谋私、故意违法办案或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执法司法过错等问题,各级政法委要坚决提交、督促有关政法部门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并盯住不放、督办到底。只有严肃追责问责,才能发挥党委政法委应有的职能作用。否则,党内执法监督就是“稻草人”、“纸老虎”。根据省联席会议精神,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将对治理涉法涉诉进京非访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对于进京非访长期高位运行的政法单位,要约谈该单位的主要领导。

  四要促进源头治理。出现一定量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是正常的,但长时期数量居高不下,尤其是进京访突出,则是不应该的,这反映出一些单位和干警执法司法水平和质量上的欠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能像割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不能停留在解决信访个案上,必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执法司法活动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今后,各级政法委每季度都要对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进行分析,对于信访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干警,要通过约谈、通报、提出组织调整建议等方式方法,促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改进和加强队伍建设,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各部门也要定期分析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对于引发信访问题多的干警,该调离执法司法岗位的调离,该免职的免职,让这些信访问题和麻烦的“制造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五要坚决支持和维护依法公正办案的干警。从涉法涉诉信访情况看,也有少数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不正当目的,用上网、寄信、本人上访或背后组织人员上访等方式,诬告、抹黑、恐吓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的干警,有的甚至谩骂、围堵、威胁干警及其家人。对于这一类的所谓“涉法涉诉访”:第一,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注意识别,不能“听风就是雨”,不能轻率下结论,不能无端伤害那些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的干警的心。第二,要在查清事实、弄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对依法公正办案的干警予以公开支持,坚决维护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的正当名誉和利益。第三,对那些造谣诬告、威胁恐吓、围堵甚至伤害干警的所谓“上访人”,要坚决依法惩处,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一点,从事信访工作的干警很不容易,他们不仅工作辛苦,而且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不顺心的人和事。希望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多从工作条件、职级晋升、家庭生活等方面予以关心,支持他们安心开展工作。

  以上五个方面,是各级政法委在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中应当把握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和注意事项。

  四、加强对进京非正常访的治理

  涉法涉诉进京非访问题突出,会严重影响我省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各级各部门必须抓住不放,下大气力,切实加以解决。进京访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简单对待,要讲究分类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一要切实加强初访办理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总的原则和态度是热情服务,依法办理,而不能厌烦、抵触。一般而言,政法机关领导和干警在第一次接处访的时候,只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负责、依法办理、及时答复,绝大多数当事人是能够通情达理的,是不会费时费力进京的。相反,接处访中的“冷硬横推拖”现象,则是激化矛盾的主要症结所在。为此,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初访接待办理责任制及工作运行程序,确保初访即办、办就办好,决不能因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复访和进京非访问题。今后,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直政法部门对新发涉法涉诉进京非访案件逐一分析审视,对于确属政法单位和干警工作不当造成进京非访的,进行责任“双倒查”,既追查办案人员责任,又追查初访接办人员责任。今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将重点抓一些接办访中“冷横硬推拖”的典型,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警示。

  二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彻底摒弃不讲原则、不辨是非“花钱买平安”的现象。对于涉法诉访信访案件,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依法辨明原执法司法活动在实体处理上是否公正、证据上是否充分、程序上有无违法和瑕疵。各地各部门不能因为进京非访甚至闹访就“怕这怕那”,更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就不辨是非地“花钱摆平”。如此这般,无异于饮鸩止渴:一则吊起了一些当事人的胃口而形成无理要求。有的甚至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有的刚收了钱,就又变卦,接着非访。二则起了负面的示范效应。其他一些人一看这招管用,就群起效仿。我们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于因为一些单位和干警工作不当而引发的进京访问题,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能再拖,必须抓紧研究解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经常讲“欠法律账的要还法律账,欠感情账的要还感情账,欠经济账的要还经济账”,这是正确的,今后要继续做到。而对于那些无理闹访者,则绝不让他们得到任何好处包括经济上的好处。

  三要依法惩处进京非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进京非访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去年8月份,省委政法委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冀公法[2015]100号)。该文件对16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定性处理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从近五个月的情况看,大多数地方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能够认真遵照执行100号文,并在遏制进京非访违法犯罪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发现有些县(市、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和一线干警迄今还不知晓该文件,还在抱怨“没办法”、“没法办”。这次会后,有关政法部门要组织干警进行一次专门的学习培训,省委政法委也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一次检查督导,以用好用足该文件。总之,要通过依法惩处进京非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法治的权威,营造“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切实扭转“信访不信法”的不良倾向。

  同志们,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深化改革,依法处访,认真负责,强化服务,就一定能够把我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为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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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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