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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讨薪不可取 扰乱秩序被拘留

2019-10-08 08: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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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30日10时许,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接辖区某工地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小区建设工地内有人要跳楼。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包工头胡某炳(男,53岁,四川省市中区人)以每平米40元的价格承揽该小区D3住宅楼内粉刷工程,实际中以每平米36元的价格支付其所雇工人。工程结束后,施工方按每平米36元的价格支付了其雇佣工人的工资,未支付其差额工资。施工方如此做法令胡某炳十分不满,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但因没有承包合同而未被受理。9月30日,其再次向施工方讨要差额工资未果后,爬上正在建设中的15层住宅楼楼顶,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施工方支付其差额工钱。了解情况后,民警爬上15层楼顶,耐心地与胡某炳交流沟通,了解情况,稳定其情绪,并协调工地负责人解决其差额工钱问题。经不懈努力,胡某炳被安全救下。违法行为人胡某炳跳楼讨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工地正常施工秩序,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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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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