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20时许,怀来县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接董某龙报警,称其在沙城镇五环广场某火锅店门前被人殴打。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段某杨(男,28岁,河北邯郸人)醉酒后在报警人董某龙的汽车附近小解,被董某龙制止,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段某杨抢过董某龙的手机摔砸在地,引发双方肢体冲突,董某龙身体多处受伤。违法行为人段某杨在派出所侯问室醒酒期间,情绪仍狂躁不已,将侯问室防护门损坏。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段某杨因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被处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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