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16:40时许,怀来县交警新保安中队警员在京银线—133公里606米处执行日常勤务时,发现一辆蓝色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里载有三名人员。只见车上乘员两手紧紧抓住货车围板,没有任何安全防护,且车厢里拉放着油桶,一旦遇到路面不平或急刹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警员们立即责令其靠边停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乘员讲解了交通安全常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违法驾驶员贺某(男,51岁,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处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8日中午,怀来县交警五营梁中队在辖区土木宾馆附近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一辆冀J牌照的绿色皮卡车货箱内拉有多名工人。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车厢内共载有16人。民警对驾驶员于某亮(男,49岁,山东省滨州市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于某亮处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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