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15时许,怀来县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接群众只某(女,45岁,赤城县人)报警,称其在沙城镇环城路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左手拇指被一名男子用车门挤伤,双方发生口角。该所值班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询问得知:当日在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汽车检测棚内,袁某(男,46岁,江苏人)在关闭一辆货车左侧车门时,不慎将只某的左手拇指挤伤,双方协商解决时,袁某认为只某索赔太高拒绝赔偿,双方发生口角。了解到案件的经过,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所内进行耐心调解。经工作,促成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袁某一次性赔偿只某医疗费等共计1000元整。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