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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早8时许,怀来县沙城镇工业街世纪长城酒厂路段发生一起轿车撞电动车事故,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怀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勘察事故现场、询问当事人,调取现场附近监控视频查找嫌疑车。在线索馈乏的情况下,办案民警扩大调查走访范围,深查细究,寻踪觅迹,于当日下午,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冀G0**8Q白色现代轿车及肇事司机赵某雪(女,27岁,沙城镇人)。经查:当日,赵某雪驾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沙城工业街世纪长城酒厂路段时,与由西向东相向而行的孙某娜骑行载孙某琴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在其后的成某兰骑行二轮电动车又撞到前方孙某娜骑行车辆上,造成三车受损,成某兰、孙某娜、孙某琴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雪驾车逃逸。办案民警经认真研判,认定赵某雪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违法驾驶人赵某雪被处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一次性赔付成某兰、孙某娜、孙某琴三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 7月26日,孙某琴、孙某娜来到怀来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将一面书有“人民交警尽职责忠心感谢永不忘”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心系群众、不辞辛苦、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以人为本的和谐交通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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