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怀来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邓某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交至怀来县公安局治安执法行动队。对此,县公安局治安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经查,2016年至2017年期间,邓某辉(男,34岁,安徽省人)雇佣李某宝、李某海等13名工人从事格林国际3号楼室内装修工程,在工程完工且甲方结清工程款后,该邓拒不支付13名工人工资共计九万八千余元,劳动监察大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涉嫌犯罪。7月15日,我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邓某辉上网追逃。7月17日,该邓被江苏警方抓获。到案后的邓某辉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23日,怀来县公安局治安执法行动队会同劳动监察大队一起将犯罪嫌疑人邓某辉拖欠的九万八千余元工资如数发放到13名工人手中。7月24日,四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书有“为农民工讨欠工资”的锦旗送到怀来县公安局治安执法行动队,以表感激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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