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11时许,怀来县交警新保安中队在对一辆轻型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之后又说忘记带了,言语吞吐,眼神闪躲。后经查询和进一步询问,驾驶人霍某明(男,52岁,张北县大河乡人)承认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实施无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予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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