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2019年2月26日20时许,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接群众王某飞报警:在沙城某小区其家中有人醉酒闹事,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正在大声吵闹,民警上前劝阻,其非但不予配合,反而语言挑衅,甚至出手推搡。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约束醒酒时,依旧辱骂、威胁、恐吓不止。经全面调查,查明:男子王某义(男,60岁,内蒙古自治区人)醉酒后无故到其弟弟王某山家中滋事,将客厅内的部分家具砸坏,并殴打王某山及其亲属,民警到场后,王某义不听劝阻,辱骂殴打处警民警,严重影响了正常执法秩序。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义因寻衅滋事、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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