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2018年8月11日,狼山乡刘总坟村孙某发现自家地里种植的二十多棵杏树被人砍断。案件发生后,狼山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展开工作,勘查现场,固定证据,全面调查,将该案立为行政案件做进一步侦查。经过两天的细致工作,发现与孙某同村的奚某福(男,6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唤询问,奚某福陈述了因土地纠纷,为泄私愤,用斧头砍断孙某种植的杏树的违法事实。9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奚某福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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