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2018年8月16日下午,东花园某高铁在建工地,塔吊司机刘某泉(男,37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与薛某生(男,38岁,吉林省九台市人)工作中因吊运建材问题在对讲机中发生争吵,相互谩骂。晚上下班,刘某泉从塔吊上下来,被等在下面的薛某生拦住,两人再次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晚20时许,花园派出所接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经全面调查,并询问审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泉如实陈述了殴打薛某生的违法事实,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后悔莫及。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泉被处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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