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检察院加强检察干警培养的做法和对策

2018-08-29 1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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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级院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怀来县检察院大力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基础建设,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促工作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创优的良好氛围,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持续创先争优,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不断增强。近年来,怀来县检察院连续十年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获“全省模范检察院”,连续三届获评“河北省文明单位”,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四化”建设示范院,在蝉联第二、三、四、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2014年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2017年,怀来县检察院以总体成绩排名第一的可喜成绩荣获2017年度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年还荣获2016-2017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及2014-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公诉部荣获2017年度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检察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一、经验做法

  (一)注重组织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制定和落实了《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服务和工作运行制度,出台了《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培养新型人才培训计划》。

   (二)注重司法理念培树。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把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三大诉讼监督规则及高检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作为常态化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能力。针对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和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对办案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善,如制定《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细则》,逐步建立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三)注重业务技能提升。怀来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继续做好在职学历教育的同时不定期派干警进行充电学习,年平均组织干警参加高检、省、市院各类培训、讲座30余期400多人次;怀来县院把平时的工作当实战实训阵地,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在全市十佳公诉人竞赛、全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怀来县院多次荣获组织奖,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层出不穷。

  (四)注重专家型人才的培养。该院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明同志,将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开展了多个课题的研究,同时还将研究成果转化到教学上,编纂的课程《渎职罪财产损害后果的认定》,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在全国第二批“双千计划”活动中,受聘河北大学兼职;多次承担法律业务教学任务,在省内外检察系统为各类检察官培训班授课达六十余次;作为业务专家,2016、2017年两次参加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赴西部及西藏和云南巡讲支教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被省检察院评定为第三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在全国检察机关和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评审中,他同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反渎业务专家人才”和“全省检察机关侦防专家人才”两个桂冠。

  (五)注重创新学教模式。怀来县检察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创新学教形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习教育中,6位女检察官,走进县电视台,通过讲述身边典型的人和事,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彰显了检察人对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追求;参加由县组织部主办的“学习李保国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他坚持30年扎根太行山,对党忠诚、心系人民,用科技的力量扶贫,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时代楷模精神;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本院政治处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集体现场观看由县组织部主办的“中国梦、赶考行”365百姓故事汇巡回演讲,体会发生在普通百姓身上的感人故事。

  (六)注重“红色”检察文化助推培训工作。在七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爱国主义信念,怀来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怀来县董存瑞革命烈士纪念馆及蔚县“红色”纪念馆和蔚县廉政文化博物馆参观学习,深刻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认真学习先辈的光荣传统,助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教育培训内容重业务轻综合部门。在教育培训内容上,只注重对业务部门干警进行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培训,忽视了综合部门干警的培训,导致业务培训不均衡。

   (二)传统的教育培训形式无法满足干警的需求。长期沿用请法学专家、业务能手短期培训、上大课的方式授课,一人讲,众人听,讲者累,听者烦,干警学习的选择范围窄。

   (三)重任务轻效果。基层检察院依托省、市院轮训为主要培训方式。一个部门少则4-5人,每年参训机会只有一次,一次1人,每个人参加一次轮训需要数年,不利于对新进人员的培养。

   (四)重理论轻实践。基层检察院开展的主题式培训中,往往就法律讲法律、就实践讲实践,与专业联系不紧密,干警在教育培训中处于被动接受地位,缺乏启发、互动、模拟。

   (五)缺乏整体的连贯性和持续性。当前基层检察院教育培训的现状整体来说还是被动的,主要是接受上级单位和对口部门的安排,虽然每年都有相关的计划和培训方案,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青年干警培养等缺乏长期、连贯、持续性的计划和安排。缺少明确的目标就会导致各类培训效果事倍功半,反而不利于检察人才的培养。 

  三、建议及对策

  (一)构建科学的检察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岗前轮训。帮助新入职人员在较短时间内熟悉检察业务,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轮岗培训。实行轮岗历练,从控申接待岗位做起,在接访中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接触、感悟群众,增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干警在一个部门工作一定年限后,对其轮换岗位,促使学习新知识,拓宽知识面。

  (二)充分了解检察人员对培训的需求:供需一致。在课程设计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检察人员对培训的具体需求,可以采用调查问卷、实地调研、全面分类统计等方式,充分了解、及时更新各类岗位的检察人员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在当前办案人员不足、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尤为宝贵,因此,必须在前期做好大量的工作保证培训的时间都能够充分利用,保证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都有大的收获,保证每次培训都能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尽可能的减少内容陈旧、理论性强、与工作实践脱轨、使用价值低的培训,提高培训的使用价值。 

   (三)拓宽授课者范围寻找培训最佳方式:丰富形式。改变当前最常见的讲授式授课方式是提高教育培训效果的必要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管教育培训的部门要尽可能地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寻找培训效果最佳、最容易被检察干警接受的方式。比如,对于本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课程,可以向下拓宽授课者的范围,将课题按业务分类分给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青年干警,由其个人或组成团队完成授课内容准备,为他人授课是全面透彻学习知识最有效的方法,虽然在准备的过程中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其收获远远胜过听几次课。当然,为了提高参与的热情,尽可能地由检察人员在已定范围内自由选择所擅长的领域,避免随意指定、强制完成任务,变被动为主动是提高培训效果的关键一步。

   (四)传授业务技能提升实战能力:以帮带学。选取领导班子带中层,业务骨干带新干警,以师带徒方式传授业务技能;部门负责人围绕办公、办案方法技巧、谋略运用等技能提升,组织业务能手交流,对疑难问题进行攻关。通过办案实践,提高掌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着力培养中层和骨干的组织掌控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使之独当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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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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