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怀来境内普降中雨,交警大队五营墚中队按照《恶劣天气预防交通事故保证畅通工作预案》,加大辖区路段巡逻力度。上午9时30分许,民警巡逻至京银线北辛堡路段,发现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前牌照用白色手套故意遮挡,立即采取措施,将该车引导至开阔路段接受检查。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峰(男,47岁,怀来县西八里镇人),如实陈述了为躲避沿途电子警察拍摄,用手套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之规定,最终,违法行为人李某峰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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