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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琐事引群殴 闹事双方均受罚

2018-07-10 0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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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6日20时许,小南辛堡派出所接武某报警,称:小南辛堡镇商业街壹号院门口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前往处置。现场聚集大量人员,公路双向堵塞,一片混乱,双方人员仍在扭打。民警立即制止殴斗,控制事态恶化,并对伤者安排送医治疗,对事件全面展开调查。经查:事发当日,赵某云(男,42岁,小南辛堡镇小古城村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到武某全水果摊处买西瓜,在停放三轮车过程中,桑某杨(男,24岁,吉林延边人)称赵某云电动车刮伤自己胳膊,要求赵某云赔礼道歉,由此引发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期间,桑某杨同行人员耿某星(男,24岁)、蒋某福(男,20岁),李某松(男,20岁,三人均为吉林长春人)一同参与殴打赵某云。赵某云在小南辛堡镇段庄村的亲戚史某政(男,31岁)、刘某鹏(男,28岁)、张某宇(男,25岁)和小南辛堡镇小古城村的张某杰(男,40岁)等人闻讯后,先后赶到事发现场,不仅没有及时报警,反而对施暴的吉林籍四人进行殴打,双方发生群殴,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此案造成康祁公路长时间堵塞,社会影响极其恶劣。7月6日,受伤人员伤愈出院,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到案的违法行为人桑某杨、耿某星、李某松、蒋某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对未到案的违法行为人赵某云、史某政、刘某鹏、张某宇、张某宇下达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规劝未到案违法行为人到案接受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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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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