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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召开规范行政执法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2018-05-11 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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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长期渐变的结果,是长期不注重量变变化而导致的必然质变结果,本质讲,执法动机不良、行为不规范却是我们目前管理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5月8日,局长王玉成对局规范执法检查组摸底检查发现的执法程序不明晰、文书填写不规范、执行各级文件不彻底等问题,组织局属执法单位进行规范行政执法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工作会议,剖析和整改当前存在问题。

  执法身份必须得“亮”:严格执行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怀交字〔2018〕1号)文件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带班领导一线执法及岗位管理、“三定”管理(即定岗、定人、定职责)职责;压实带班领导、调查员、书记员、法制员、过程记录员、档案员执法责任,克服执法随意性,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处罚质量,杜绝执法过错。

  执法过程必须有“影”:按照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对设备进行统一存放、分类管理、定期维护,坚决消除由于执法记录仪的各种问题影响执法全过程记录现象的发生。

  执法行为必须守“规”:严格执行局《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怀交字〔2016〕128号)文件要求,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每一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规范细致处理;同时继续按照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办法、执法考试、执法车辆管理等制度,奖牌挂到具体人身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确保行政执法方方面面有遵循,事事项项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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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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