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额法官,遇见司法未来(但需攻克4大难题)

2017-01-10 1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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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问,目前改革潮流下,法官入额好还是不入额好?这个问题因人而异,因势而异,肯定没有一刀切的答案。因人而异,是要考虑法官个人业务水平、年龄作为、价值追求等个人因素,需要自己对自身有个清醒的认识。因势而异,就是对法官所处环境的认识,包括社会环境和机关内部环境。笔者今天就目前法官面临的社会形势做一个个人分析,眼界有限,不一定准确,希望对已经入额的或者即将入额的法官们有点价值。

  法官肩负着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实施的使命,解决的是社会矛盾中的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我国历来是个官本位思想浓厚的国家,而“官”就是指国家机关,法官当然就是老百姓认为的“官”。老百姓历来以青天来代指法官,认为法官就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唯一因素。其实,但凡有点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法官判案绝不是自由心证,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案件结果受到案件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种种约束,其中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制约法官任职环境的制约。法官作为体制中的一员,不仅担任着审判案件的法律任务,而且要担任着公务人员的体制内责任和体制外社会责任,这些都成了法官要面对的任职环境。

  1、目前激烈的社会矛盾是法官要面对的社会环境。

  激烈的社会矛盾,不是笔者危言耸听吧。以下引自《人民日报》: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同时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与此相关联,一些人出现了一种矛盾心态,一方面对国家快速发展和生活不断改善感到振奋、满意,另一方面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和问题感到困惑、纠结。众多个体的矛盾心态汇聚在一起,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矛盾期心态。

  在这个矛盾凸显期,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终防线,大量有时候已经不限于个案法律问题的案件涌入法院。如前段时间法院遇到的起诉政府治霾不力案件。按法理讲,法官的使命就是查明事实、正确的适用法律判案,至于法律本身是否体现公正,是“良法”还是“恶法”,是否能够解决此类社会矛盾纠纷,都不是法官所应关注的事。但是,现实中,法官判处的案件,很多打上了社会影响的超法律的解释,把法官卷入了一个又一个判案之前防不胜防的社会矛盾漩涡里。远的有彭宇案,近的天津气枪老太案,莫不是将法院、法官依法判决的案件引入了社会矛盾的漩涡。

  2、日益严密的社会监督是法官要面对的工作要求。

  互联网的便捷,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件处理结果随处可查,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审理中程序性法律问题,当事人早就潜心研究,有备而来。2016年3月份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显示,我国现在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超过1000人的律师事务所好几家。律师队伍规模化、整体化、专业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也对法官的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法官一方面要应付日益增多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要面临精心准备而来的当事人或律师,构成了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规范化、法律化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最高法院大力推进的立案登记制、庭审直播、案件处理流程实时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法院裁判信息能公开的都要求公开,接受社会对法院案件审理活动各方面的监督。一系列便民举措,在推进司法进步的同时,也加重了一线法官的工作量,提高了一线法官的工作要求。前段时间发生的河南当事人拿着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找到当地法院,质疑为何网上公开的文书与法院实际发放的裁判文书不一致,就反映了社会民众通过司法公开对于法官工作的有力监督。

  3、越发严苛的责任机制是法官要面对的履职责任。

  某些人把此次司法改革看成了提高法官待遇的改革,笔者深深不敢苟同。细观改革名称:司法责任制改革。此次改革的目的就是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往法官判决案件,往往是法官审理,庭长审核签发,有的甚至院长再审核。这种模式有人诟病不符合法律实质、司法属性,但现实中确是一种案件“集体负责制”,责任集体分担。改革以后,案件有审理案件的法官自行签发,意味着将来这个案子,办案法官将是唯一责任人,且责任终身。

  目前,我国整个社会的公职人员检察体系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庞大的独立的全国监察体系正在开始形成。不久的将来,对于法官履职过程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将由新成立的监察部门实施。也奉劝那些有“靠审案捞取好处”思想的法官,快收手吧,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4、人人自危的信任危机是法官要面对的判案氛围。

  今天在微信群里,流传了一篇号称在某地法院当法官十二年的现职律师的文章,里面诬蔑所有法官“比普通人要肮脏、下流、作贱”,文章最后,他说他把法官当成乞丐。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1950多万件,审结、执结1670多万件,这是全国法官辛苦一年的工作量,在这个人嘴里就成了“比普通人要肮脏、下流、作贱”人干的活。我不知道这篇文能流传多远,但是这绝对是法官、法院群体的侮辱。

  不可否认,我们现在社会存在不少问题,人与人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感。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张榜公布,法院办案程序尽量公开透明,但社会信任危机的传导,加上如上文中这些别有用心人的诬告抹黑,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信任感处处可见,法官工作中稍有可疑之处,便是当事人的诘难,甚至投诉、上访,加大了法官工作的难度。

  以上是我对目前法官面临社会环境的分析,可能不够全面,希望对于看客有所帮助。司法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让司法一线的法官们有稳定的司法环境,使他们有职业自豪感和受到尊重。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尽管有案多人少、矛盾激烈、社会期望高等诸多压力,但相信大多数法官能够正视现实,理智看待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把司法工作当作自己的人生追求,持宽容、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挑战,走上司法崭新的法官职业化、精英化之路。

  新年之际,祝各位入额的法官们,组建新的团队,踏上新的征程,祖国的司法事业靠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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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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