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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挂失和丢失招领工作的通知》,怀来县公安局户政科已于2016年3月2日正式开始,全面实施并受理河北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补证等业务,截止目前,已经成功受理111起。 1受理范围 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长期离开户口所在地跨区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可以在我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在其监护人带领下申请办理,16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仍须到户口所在地办证 2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户口薄及户口页复印件着深色衣服到怀来县公安局户政科采集图像办理身份证。到期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到期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出示损坏的居民身份证。 2、经各级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取凭条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换领身份证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3收费标准 *异地办证受理与户籍地受理,居民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提醒: 怀来县公安局只受理河北省内异地换证、补证业务,对于首次申领和16周岁以上人口信息库中无相片人员的的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急需用证的群众可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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