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坚持”大家谈系列评论(26) 鲁洋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习近平同志提及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2016年全国政法工作定下了总体基调,而孟建柱同志对“防控风险”“补齐短板”深入浅出的阐释、总结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规律性而提出的“十个坚持”也为政法系统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政法工作实践当中应当如何遵循“十个坚持”?如何让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当下的政法工作实践密切联系,把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三大服务做实、做好?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体会。 一、遵循“十个坚持”,就要运用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正确的思想意识引导我们行使正确的行为。”的观点来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为我们更好地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所以“十个坚持”第一个强调的就是“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之路,通过改革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和第六个“坚持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相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这也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我们只有在正确的意识引导下才能做出对当下局势正确的判断,才能做出最符合当前形势的政策,才能把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当下的政法工作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才能落地生根,为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些论述体现了对新时期政法工作规律性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正确的意识引导下,我们的决策必然会为百姓所理解并且被百姓所接受。通过我们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对内,我们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和责任问责机制,在出现异常现象时候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和惩罚。对外,我们要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依法治国的氛围,让人民懂法,识法,俱法和守法。在提高人民法律意识的同时,我们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让法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我们更好地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二、遵循“十个坚持”,就要坚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尊重群众。建党60多年来,我们历代的领导人都遵循着这样的客观规律,他如同警钟长鸣般提示着我们,“坚持维护社会安定与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努力让社会既生机勃勃有井然有序。“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们的社会才能”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社会稳定是社会活力的前提和基础,社会活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活力、社会发展又依赖于社会稳定。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激发活力、推动发展至关重要。没有法治思维,不依法办事,是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比如,在一些地方,一些群众一遇到问题就喜欢上访,一些干部也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了息事宁人,往往花钱“买平安”或随意表态,致使“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现象越来越突出。只有植根社会的法治,才是根深蒂固的法治。只有全体公民和各级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法律才能获得最根本的推动力量。因此,必须不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提高法治素养,坚守法治底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激发活力、保障公民法定权利,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遵循“十个坚持”,我们力争让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当下的政法工作实践密切联系,把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三大服务做实、做好。在服务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让法律法规政策在手中截留,不让工作差错在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手中浪费,不让企业发展的愿望受到冷遇,不拖该办的事,不等能办的事,不推难办的事,不依赖其他部门上门协调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才能使我们政法工作成效明显,为依法治国保驾护航。 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将全国政法机关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积累的创新理念、机制和经验从蓝图到高楼的过程不会太漫长,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时刻终将会到来。 (作者单位系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平安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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