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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司法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5-08-10 15: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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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来县司法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怀来县司法局立足区域工作实际,把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下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全县279个村(居)(除存瑞镇平安寨村无人村外)已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2份,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41件,协助开展村务“法律体检”20多次,参加村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谈判10多次,发出律师函50余份。。

  1、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县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怀来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定期服务、限时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日志,监督考核等机制,成立领导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小组,并由县政法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县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2、创新工作模式。点面结合统筹兼顾,面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因地制宜探索推进积极有效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一是经济基础较好,村内矛盾纠纷涉法事物较多的村(如东花园镇各村我局推进业务过硬的博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四海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建斌担任法律顾问);二是经济基础差的村,村内矛盾纠纷涉法事物较少的村依托乡镇法律顾问,由乡镇培养并选派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律顾问,根据村群众需求协调乡镇法律顾问按需到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局主管副局长亲自带头到官厅镇担任法律顾问,解决法律人才不足,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为所在乡镇的村(居)担任法律顾问。

  3、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完成法律顾问聘任签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端正执业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法律顾问做到“五个结合”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5月底前各乡镇统一组织了村(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278个村法律顾问签约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了村村有法律顾问、有公示牌,户户有顾问联系卡”

  4、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微信、QQ平台等广泛宣传法律顾问工作,制作公示牌200多块,发放联系卡10000多张,在村(居)公示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由村(居)与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法律援助中心刘建斌主任自担任东花园各村法律顾问以来,每天手机响个不停,群众咨询的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家庭纠纷等方方面面,法律顾问通过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使群众了解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理念,引导群众利用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关键词:法律顾问/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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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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