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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生争执 同事变仇人 怀来县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行政案件

2019-08-09 08: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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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8日11时许,怀来县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接群众张某报警,称其在沙城镇迎宾广场某养生会所一楼餐厅内被人殴打。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报警人张某与同事钱某(女,38岁,涿鹿县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后钱某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面部、胸部受伤。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民警进行了多次调解工作,但未果。8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钱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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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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