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11时40分许,交警五营墚中队执勤警员在京银线115公里处发现一辆无牌照低速载货汽车车厢内载有工人,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系统查询及询问驾驶人刘某新(男,51岁,河北省保定市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最终,违法驾驶人刘某新因无牌无证、货车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被处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7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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