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交警东花园中队在东花园至太师庄旧路发现车牌号为京JEK12*的轻型客车形迹可疑,驾驶员发现有警察检查后,弃车逃跑,被执勤警员当场控制。经对驾驶员张某峰(男,42岁,山东省平阴县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违法驾驶员张某峰被处予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