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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需冷静 动手要担责

2019-03-19 1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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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2019年3月12日18时许,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接群众姚某涛(男,27岁,怀来县土木镇人)报警,称其在沙城镇三街高架桥北侧被人殴打。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全面调查,查明:报警人姚某涛向朋友王某借款一万五千元,至今未还。案发当日,姚、王等人在饭馆就餐后,乘车行驶到高架桥北口处时,二人下车交谈,因欠款一事发生口角,王某对姚某涛实施殴打。最终,违法行为人王某(男,26岁,怀来县沙城镇人)因殴打他人被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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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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