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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遇交警 司机秒变乘车人

2019-03-12 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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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直属中队查处一起酒驾“调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3月3日中午,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在沙城镇府前街与长城路交汇处设置临时卡点,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查整治。13时40分许,车牌号为冀GB96**的白色越野车正常行驶至政府路口北侧道路中间时突然停车,驾驶员下车左顾右盼后与车内乘坐人调换位置。发现此情,警员高雅民、马彤晖立即上前检查,经对驾驶人及乘车人分别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已调换驾驶员位置的驾驶人张某峰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61.1毫克酒精,属于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张某峰(男,57岁,赤城县人)被处予扣留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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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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