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8日13时许,交警大队五营墚中队民警在上路疏堵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透过车窗发现车内满载货物,遂立即示意驾驶员王某坡(男,52岁,河北省晋州市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且已达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最终,违法行为人王某坡被处予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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