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辛堡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2018年8月26日凌晨3时许,小南辛堡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小南辛堡镇小山口村南某工地有人被打。值班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查明:8月26日3时15分,杨某在工地宿舍内睡觉时好像听到工友张某在说自己,然后下床喝了几口酒,到宿舍外找来一根钢管,进宿舍后就向张某背部打去。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男,31岁,赤城县人)被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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