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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法院开庭审理首起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

2018-05-11 0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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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怀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提起公诉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涉嫌贪污罪,怀来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由怀来检察院向怀来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件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贪污罪。被告人杨某某从县政协退休后返聘任政协机关会计兼出纳,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现金13万余元非法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同时在担任会计兼出纳期间,未严格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导致账目混乱,公款私款混用。案发后杨某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并将贪污的公款全部退还。该案由县监察委于2018年3月26日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开庭审理前,怀来法院及时与监察委、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向上级法院汇报情况。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各诉讼参与人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上被告人杨某表示认罪、悔罪。休庭后,该案将择期宣判。部分人大代表、监察委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该案是怀来法院受理的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在立案送达、合议庭组成、审理时限把控等方面进行周密部署,案件从法院立案到开庭审理用时23天。该案的顺利审结,标志着怀来县司法职能与监察职能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已有效构建,也表明了怀来法院坚决打击贪污腐败犯罪、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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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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