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我县官厅湖是春季候鸟迁徙地,阳春三月先后有大量的天鹅、灰鹤、鸿雁、野鸭等栖息停歇在官厅湖。为加强野生鸟类安全保护,森林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金网行动”,从宣传教育入手,深入官厅湖沿岸乡村集市、湿地公园巡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图板、发放倡议书、宣讲法规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倡导大家树立爱鸟护鸟社会新风尚,做到不乱捕、不滥杀、不买卖野生鸟类,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集中警力分组对官厅湖沿岸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官厅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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