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怀来县长安网 >> 普法教育

信访、信访人的权利义务

2017-08-23 09:14:4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加强信访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信访知识,今天先来了解一下信访、信访人的权利义务。

  1、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话、网络、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表达意愿、提出建议或者投诉、控告、检举,并由有关部门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如果采取游行、示威、静坐表达诉求,均不能称为“信访人”,其行为应按照其他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我要信访,都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有序信访、逐级走访;客观真实提出信访事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信访秩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有向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处理程序、要求国家机关提供咨询、查询或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要求对涉及个人隐私等事项予以保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阿龙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