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怀来县长安网 >> 公正执法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阻碍执行职务必受严惩

2016-12-19 09:26:1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怀来县公安局西八里派出所迅速行动,果断处置两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六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一人被罚款,二人被警告,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捍卫了执法的权威。

  案件始末

  案件1:2016年11月28日,怀来县公安局新保安交警中队民警在鸡鸣驿乡鸡鸣驿村街道内发现一辆疑似注销车辆,盘查中,驾驶人赵某生拒不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其妻黄某红辱骂、殴打执法民警,同村人员韩某不仅唆使围观村民阻挠执法,并扬言威胁,气焰极为嚣张。西八里派出所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配合交警中队民警将违规车辆依法扣押,对赵某生、黄某红、韩某三人依法传唤。

  经询问,三人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黄某红(女,44岁,西八里镇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赵某生(男,45岁,西八里镇人)、韩某(男,28岁,沙城镇人)被予以警告处罚。

  案件2:2016年12月5日下午16时许,在110国道西八里“军峰”加油站路段,西八里派出所三名警员处警时发现一名男子疑似酒驾,在交警大队新保安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准备将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人裴某亮带回继续盘问时,裴某亮拒不配合,欲挣脱逃跑,被民警及时制服。在制止过程中,三名处警民警遭到裴某亮同行人员牛某乐、何某龙、赵某建、李某阳的围攻、辱骂和阻拦,致使两名民警不程度受伤。民警不顾安危,对牛某乐、赵某建、李某阳实行强制传唤,何某龙逃离现场。案件审查过程中,赵某建的朋友成某明以探视为由来到派出所,无视值班民警劝阻,猖狂叫嚣,踢踹大门,企图强闯办案中心,严重扰乱了正常办公秩序,被我民警制服。12月15日,违法人员何某龙被抓获归案。

  目前,涉案的六名违法行为人均已受到法律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裴某亮(男,26岁)、何某龙(男,29岁,以上二人均系西八里镇西八里村人)、牛某乐(男,25岁,西八里镇西水泉村人)被行政拘留十日,赵某建(男,32岁,西八里镇西八里村人)被行政拘留五日,李某阳(男, 32岁,西八里镇西八里村人)被处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成某明(男,30岁,西八里镇西八里村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知法、懂法、护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配合执法机关的公务行为,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阿龙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