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保大队在对全县保健品经营店铺开展专项检查时,在沙城镇三街刘某和苏某开设的保健品店内,发现两家店铺在2015年5月28日收到怀来县公安局、怀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查非法添加‘西地那非’壮阳药告知书》后,仍继续向外出售“虫草鹿鞭丸”、“狼一号”、“V8”、“增粗延时王”等壮阳类保健食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以上食品禁止添加“西地那非”等成分,该队民警依法对两家店铺内的壮阳保健食品进行扣押,两家店铺经营者已被怀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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